溫泉露頭能不能開發?先對溫泉法第6條禁止開發範圍
溫泉法第6條: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內不得為開發行為;一定範圍由地方主管機關劃定,劃定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與開發許可、溫泉區管理計畫拆欄核對。

走到白煙直冒的露頭旁邊,常有人問「這裡能不能鑿井、能不能蓋池」。先看《溫泉法》第6條:它管的是禁止開發的空間,不是溫泉標章,也不是水權狀。
這頁回答什麼
只回答:露頭與「一定範圍」能不能做開發行為、範圍誰劃。開發許可、水權、標章三張票見開發許可/水權/標章;取供與使用事業見取供事業與使用事業。
第6條在寫什麼
條文大意:溫泉露頭及其一定範圍內,不得為開發行為。 前項一定範圍,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劃定;其劃定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口訣拆三欄:
- 標的:露頭+一定範圍
- 效果:不得開發
- 範圍怎麼來:地方劃定,中央給原則
「一定範圍」不是旅遊摺頁上的虛線,要以地方主管機關劃定結果為準。還沒查到劃定圖之前,不要用目視白煙距離自行認定可以開發。
和溫泉區管理計畫的差別
溫泉區怎麼劃、公開展覽與核定,是另一條管理計畫路徑,見溫泉區管理計畫劃定。第6條是露頭保護的禁止開發帶;管理計畫是區內經營管理的另一層。兩欄都要對,不要只聽「這裡是溫泉區所以可以鑿」。
實務核對清單
- [ ] 地點是否落在已知露頭或已公告一定範圍
- [ ] 地方主管機關是否已公告劃定圖/說明
- [ ] 若要開發,是否另有第5條等開發許可路徑(且不在禁止範圍內)
- [ ] 非溫泉目的之其他開發若影響泉量溫度成分,另見第8條會商限制(本頁不展開)
這頁不處理什麼
不代劃定範圍、不評估地質、不提供鑿井建議。有疑義請洽地方溫泉/水利主管機關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
核對時請同時打開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溫泉法》條文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,避免只憑業者口頭說明下結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