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泉標章是強制的嗎?
依《溫泉法》,溫泉使用事業須申請溫泉標章才能合法對外營業,這是法規要求的合法標識。
泡湯知識
溫泉喵編輯室 · 更新於 2026-07-07
台灣的溫泉使用事業依《溫泉法》須申請並取得「溫泉標章」才能合法對外營業。認明標章,是消費者出發前最簡單的自我保護方式。
依《溫泉標章使用管理辦法》,業者須通過水權或水源、水質檢驗、土地及建築物合法性等審查,才能取得地方政府核發的溫泉標章,效期 3 年,期滿需重新申請。
沒有標章不代表一定有問題,但代表消費者無法從公開管道確認該業者的水源、水質或建物合法性是否經過把關。認明標章,等於多一層基本保障。
可到本站依縣市查詢現行有效的標章業者名單,或現場查看業者張貼的溫泉標章標識牌。
若對業者的標章狀態有疑慮,可直接洽詢業者本身,或向核發機關(地方政府觀光/建設單位)查詢最新公告。
依《溫泉法》,溫泉使用事業須申請溫泉標章才能合法對外營業,這是法規要求的合法標識。
標章效期為 3 年,可到本站查詢現行有效名單,或現場查看標識牌上的核發日期與效期。